1982年1月發供電分家,分家后的供電系統是平遠縣電力公司,與縣直屬各發電站均由平遠縣水電局領導。1989年12月28日,由股級企業升為副科級企業,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,即“平遠縣供電局”和“平遠縣電力公司”,業務工作范圍不變,仍隸屬平遠縣水電局。1999年11月2日,平遠縣人民政府代表和廣東省電力集團代表在梅州供電局簽署“委托代管協議”,將平遠縣供電局委托省電力集團代管。為有利于供用電管理工作,2000年2月12日升格為正科級企業。同時廢止組織機構“平遠縣電力公司”。2008年1月25日,平遠縣供電局正式由廣東電網公司直管,成為廣東電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。同年6月19日,企業正式易名為廣東電網梅州平遠供電局。